日前,荔浦市纪委监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荔浦市水利局综合股股长、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潘某在办理荔浦市荔浦河玉雷坝下游河道内违法采砂石案过程中,工作作风不实。在水利局作出罚款45万元行政处罚后,没有跟踪落实,而是将处罚决定搁置一旁,不闻不问,导致该案超过行政处罚追诉期限,涉及的罚款无法追回。为此,荔浦市纪委监委给予潘某政务警告处分。
近年来,荔浦市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立足监督首责,将庸政、懒政、慢政等作风顽瘴痼疾问题纳入监督的重要内容,深化运用“室组地”“室组巡”监督联动协作机制,常态化抓细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精准监督,对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出现的拈轻怕重、偷奸耍滑、不思进取等各类“躺平”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充分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长效惩治“躺平”作风问题,让干部“不敢躺”。据统计,2022年以来,荔浦市纪委监委共对4名“躺平式”干部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对7名“躺平式”干部给予第一种形态处理。
干事担事是干部的职责所在,也是价值所在。为了从根本上铲除“躺平式”干部滋生的“温床”,荔浦市纪委监委通过协助市委市政府制发《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方案》《关于推行“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自律、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制度化激活“头雁效应”,通过一级带着一级干,努力在全社会形成担当作为的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