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1年3月31日,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向兴安县反馈了巡视情况。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副组长潘晓波同志代表巡视组分别向兴安县委书记黄洪斌和兴安县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意见。桂林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韦凤云对巡视整改提出要求。兴安县委书记黄洪斌主持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表态讲话。
2020年9月27日至2021年1月27日,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对兴安县进行了巡视,巡视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视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围绕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上轮巡视整改等情况,开展政治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视任务。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会、党委书记专题会先后听取了巡视情况汇报。
潘晓波副组长指出,2016年以来,兴安县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聚焦建设生态兴安、文化兴安、富裕兴安,努力推进桂林国际旅游胜地重要一极和桂林高质量发展“工业强县”建设,政治生态持续改善,县域经济稳步增长,社会事业不断进步。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党员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以钉钉子精神保护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不足,生态保护还存在短板。主动融入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不够,推动旅游业提档升级不够有力,统筹构建大旅游发展格局还有差距,景点景区管理体制有缺陷,旅游宣传营销效果还不够明显。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不够到位,推动工业振兴还存在不足,促进农业高质高效有差距,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不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短板,压实主体责任力度不够,履行监督责任存在薄弱环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时有发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短板,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干部担当作为有欠缺。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自治区纪委监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潘晓波副组长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二是全面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着力推动标本兼治。三是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激发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内生动力。四是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
潘晓波副组长强调,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要把抓好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党委(党组)书记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党委组织部门要担负起整改监督责任。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职能责任,抓好全面深化改革、防范化解风险、加强组织建设,认真推动巡视整改,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要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党委(党组)要负总责,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党委(党组)书记要以上率下亲自抓,不能把整改工作简单推给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组织部门、巡察机构等牵头负责。要落实整改监督责任,兴安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整改工作的监督,督促责任和整改落实到位,组织人事部门要统筹选人用人专项检查问题整改。要统筹推进整改和成果运用,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着力解决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深化标本兼治。
韦凤云强调,兴安县委要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辨别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抓铁有痕的劲头确保完成整改任务。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党委承担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纪检监察机关、党委组织部门要承担起巡视整改日常监督责任,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实现问题处置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上率下,传导压力,集中解决巡视发现的主要矛盾、突出问题,推动整改见底到位。要把巡视整改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形成“长久立”机制,统筹用好巡视成果,以巡视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黄洪斌表示,兴安县委将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正视问题抓整改。对巡视组反馈的意见,我们虚心接受、全面认领,立即行动,举一反三,站在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的高度,把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抓实、抓细、抓出成效。二是坚决落实精准举措,落细从严从实整改。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我们将进行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做到精准、务实、管用。建立整改台账,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三是统筹做好融合文章,用好整改成果转化。全县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将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四个融入”要求,把巡视整改与 “十四五”规划、地方党委换届、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抓好巡视整改及成果运用。
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有关成员,兴安县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兴安县其他在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办公室负责人,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各部委办局主要负责人,县委巡察办主任、巡察组组长,各乡(镇、街道办)党委书记、乡(镇)长、街道办主要负责同志,县直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近三年退休的原班子成员和其他老干部代表等列席会议。(自治区党委巡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