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联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赴阳朔县、平乐县、荔浦市、恭城瑶族自治县、秀峰区开展“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地方性法规执法检查,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现场查看、问询等方式,压实县(市、区)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的政治责任,扎实推进“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监督工作。
座谈会上,阳朔县、平乐县、荔浦市、恭城瑶族自治县、秀峰区政府分管领导分别就本县(市、区)“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情况作了详细汇报,全面介绍了在“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和法规宣传普及、执法责任落实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并就地方性法规在执行中遇到的难点和堵点展开讨论。调研检查组通过现场查看、认真听取汇报、向相关部门询问、个别谈话等方式,进一步压实“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共同研究深入贯彻落实地方性法规的有效路径。
调研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在推动“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和地方性法规实施中所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并指出,“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地方性法规立足桂林实际,是解决特定问题的“法治利器”,必须抓实抓好贯彻实施工作。要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担当,明确整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相关法规实施中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压实责任,形成执法合力,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破坏植被、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坚决消除生态环境风险隐患。要进一步压实政府及部门主体责任,补齐制度短板,健全法规执行的长效机制,对调研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监督不缺位、整改不落空,推动立法成果转化为治理实效,为守护绿水青山筑牢法治屏障。具体做到: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全面提升“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的政治自觉,增强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二是健全部门协同和联动机制,畅通信息沟通,凝聚各方力量破解执行难题;三是强化跟踪督办,以更大力度推动“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地方性法规全面落地见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管理、销号落实,形成监督闭环,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见底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