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聚焦主业,实施标本兼治,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监督检查,督促驻在单位各级领导干部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
细化重点监督项目,政治监督更加具体化。紧紧围绕党中央大政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加强政治监督,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政治监督的首要内容,结合驻在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政治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研究确定政治监督的重点,每季度制发《政治监督重点工作建议(清单)》,梳理形成24个重点监督内容,让政治监督更具针对性、实效性。持续深化拓展“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专项监督,开展监督检查12次,12个问题得到及时纠治。
紧盯关键人、关键事,政治监督更加精准化。综合运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监督、述责述廉、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等方式,加强对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督促驻在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同时,常态化开展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与下级“一把手”监督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约谈提醒10人次,及时咬耳扯袖、警示提醒。围绕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漓江支流“消劣返清”和漓江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城镇机动车车辆检测和驾驶人考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做实日常监督,深入实地调研,了解工作进展情况,今年以来,开展监督检查18次,专题会商5次,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6份,约谈31人次,推动解决问题12个。
完善监督台账管理,政治监督实现常态化。着力健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完善监督台账管理和问题整改“回头看”等制度,确保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聚焦上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反馈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推动问题整改和制度完善。紧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和信访反映集中的生态环境问题,充分发挥监督专责作用,会同驻在部门通过专题会商、约谈提醒、下沉督导等方式,实地查看重难点问题整改情况,进一步明确整改工作方向,坚决推动问题改到位、改彻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