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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故事|“巡”回的门面租金

作者:罗君琳
来源:灵川县纪委监委
摘要:开展巡察工作,就是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立场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架起联系人民群众的“连心桥”

  “从查阅的资料上来看,2021年和2022年门面租金一直未存入该乡村财乡管中心账户,存在村集体经济损失风险。”

  去年5月,灵川县委第一巡察组大境瑶族乡村级巡察组对黄泥江村党支部开展常规巡察时,发现该乡村财乡管中心账户上有两笔租金一直没有到账记录。

  经过查阅资料核对,巡察组发现,黄泥江村委于2019年将该村委办公楼一楼1间门面出租给村民周某某,并与周某某签订门面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期3年,租金为每年1500元,一年一付清。但是2021年、2022年的租金却迟迟没有支付。

  “他向我提出因为疫情影响要延迟交付租金,我想着都是村里的熟人,抬头不见低头见,就私自做主同意了他的请求。”面对巡察组询问,该村党支部书记唐某低头说到。

  在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后,巡察组立即将该问题线索移交大境瑶族乡纪委处置。乡纪委立即启动调查程序,对唐某进行立案调查,并责令其采取有效措施追回租金。

  在巡察组督促下,两个月后,承租人周某某将2021年和2022年门面租金共计3000元转入大境瑶族乡村财乡管中心账户,有效避免了村集体经济的流失。

  同时,针对巡察发现的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出租处置过程中租金收缴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巡察组要求该乡党委举一反三,在辖区内对同类问题开展全覆盖摸排,全方位、起底式盘点,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我作为村里的主要负责人,违反了工作要求,没有正确履行职责,导致村集体门面租金长期未收回,没有发挥好带头作用,是我的失职,我也会吸取教训并进行深刻的反省,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和要求,时刻警醒自己。”唐某也在该村警示教育会上作出了深刻检讨。

  “村集体资金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群众关心什么我们就重点关注什么,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灵川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指出,开展巡察工作,就是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立场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架起联系人民群众的“连心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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