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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城县关于重申纪律意识释放从严执纪信号对党的十九大以来查处的乡科级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分析情况通报

作者:恭城县纪委监委
来源:恭城县纪委监委
摘要:恭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持续正风肃纪,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始终采取不姑息、零容忍的态度,对不收敛、不收手的行为予以坚决查处。

  党的十九大对作风建设作出了进一步战略部署,强调坚持以上率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向全党全社会释放了驰而不息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的强烈信号。恭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持续正风肃纪,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始终采取不姑息、零容忍的态度,对不收敛、不收手的行为予以坚决查处。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乡科级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4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5人。

  一、露头就打,严查顶风违纪行为

  从案件情形的具体问题分类来看,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等方面问题较为突出,占总案件数的70.69%,反映出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形势依然严峻。

  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花样纷呈”

  1.未严格按照规定,违规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加班费、值班费、交通补贴等各类津补贴。如2015年至2016年6月,时任县教育局主要领导康某违反值班费发放的相关规定,在2015年后仍签字同意给部分教职工违规发放维稳值班费,其个人违规领取维稳值班费共计3340元;结合其他违反工作纪律行为,2018年5月25日康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所得违纪款上交县财政。

  2.以过节福利、招商引资、征地拆迁等各种名头,巧立名目自行新设项目发放津补贴。如2012年至2014年3月,时任县科协副主席李某某在时任县科协主要领导游某某的授意下,从上级拨付给基层协会的奖励资金中提取资金,以科普培训师资费、下乡费、过节费名义为干部职工违规发放津补贴,其本人从中违规领取7次共计8510元;2019年9月24日,李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县科协领导游某某、唐某某、黄某某、蒋某某、郑某某等涉案人员也被立案查处,均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所得违纪款上交县财政。

  3.以填写虚假联系函、开具虚假发票、制作虚假差旅表等各种形式,套取财政资金、私设小金库发放津补贴。如2016年至2017年期间,县国税局以虚假财务凭证入账的方式,套取财政资金支付购酒款、食堂周转金等费用;结合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式主义问题,2018年5月25日,时任县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清退至县国税局。

  4.向关联单位(企业)转嫁成本,通过二层机构、企业、社团组织等变相发放津补贴。如2013年至2014年春节期间,时任县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廖某某从交通服务公司提取现金20万元用于发放班子成员奖金,其本人领取4万元,时任领导班子成员廖某某、刘某、王某某、陈某某每人领取2万元;结合其他涉及职务犯罪和违反廉洁纪律行为,2020年9月29日,廖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结合其他违反廉洁纪律行为,2020年11月24日,廖某某、刘某、王某某、陈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所得违纪款上交县财政。

  5.违规决策,变相为干部职工谋取福利。如时任县财政局局长欧某,于2017年违反县预算编制,在核定、执行本单位2017年住房公积金基数时,擅自提高住房公积金缴交标准,违规多缴公积金共计146969元;其本人也违反规定享受财政为自己多缴近4000元的住房公积金福利;2019年12月30日,欧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所得违纪款上交县财政。

  (二)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不收敛、不收手

  案例显示,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的大多数是上下级或管理服务对象。如时任县水利局副局长李某某在2013年、2014年先后两次收受与县水利局有业务往来关系的桂图公司设计室主任赵某某送予的礼金共计6000元;2018年12月17日,李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所得违纪款上交县财政。时任县国税局嘉会分局局长李某某,2012年8月违规收受恭城亿鑫药业有限公司股东所送价值4000元手机一部,事后仅支付500元现金;结合其他形式主义问题,2018年6月20日,李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所得违纪款上交县财政。虽然一些礼品礼金单笔金额不大,但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礼品礼金的背后暗藏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感情投资”,特别是对利益交换的期待。

  综上所述,在党的十九大以来乡科级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中,隐形变异问题种类繁多,有利用公款大吃大喝的;有把公务加油卡揣进自己口袋的;有与老板“亲清”不分,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入股分红的;有在执行中搞变通,违规发放津补贴的等,究其问题根源,是“四风”问题积习甚深、顽固复杂,是思想意识的动摇和党性修养的衰退。

  二、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严管之中有厚爱

  全面从严治党要将“严”字长期坚持下去,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在党的十九大以来立案查处的45件乡科级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5人,其中“一把手”多达15人,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纠的强烈信号。

  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是党的十九大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方面提出的重要原则,也是我们党加强干部管理的一贯方针。从给予处分的类型来看,开除党籍公职1人、党内严重警告14人、党内警告25人、政务记过2人、政务警告3人,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处理人数占处理总人数的97.78%。灵活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精准有力,使党员干部在严管和厚爱中得到警醒。

  三、以案为鉴,坚持不懈纠“四风”树新风

  案件发生的根源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政治定力不足、思想认识滑坡、纪律意识淡薄,将中央三令五申置若罔闻,漠视践踏党纪党规,搞权力寻租,甘心被“围猎”;同时也反映出不法之徒和别有用心之人对公职人员职权的觊觎和钻营。通报曝光的目的是教育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知敬畏、守纪律,自觉抵制享乐奢靡歪风。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切实把自己摆进去,从小事小节做起,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始终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继续拉满弓、绷紧弦,认真落实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字当头,紧盯“关键少数”,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四风”问题线索要查深查实、从严查处,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类似问题的单位党组织严肃追责问责,以有力监督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中共恭城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我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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