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国家公职人员,我心存侥幸,认为这么晚不会有交警查酒驾的,对此,我十分懊悔……”
“单位干部职工出现酒后驾车违规违纪行为,我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
日前,在全州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召开的警示教育大会上 ,因酒驾受到处分的公职人员和领导干部做出了深刻的检讨。
为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全州县纪委监委要求有党员干部被查处的单位召开党支部大会、干部职工大会、警示教育会、民主生活会,剖析违纪问题发生的原因,通过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起到“查处一人、警示一批、教育一方”的效果。
党员酒驾、赌博,看起来是个人“小问题”,实际上是作风“大问题”,直接影响着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关口前移,把严厉整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类交通违纪违法行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在强化常态化监督的基础上,重点突出党员干部“八小时外”活动的监督管理,持续加大惩戒处理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改作风、促政风、带民风。2020年以来,全县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32件。
“在办理酒驾醉驾案件,我们不仅要对酒驾醉驾进行处分,更要对其背后的‘酒局’问题溯源倒查,扩展延伸监督触角,深挖背后是否存在违规吃喝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该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说。
“我们主动出击,积极与公安交警部门衔接,化被动为主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的联合办案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每月定期向交警部门调取交通违法名单进行排查筛选,对涉及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问题线索启动快查快结程序。同时加大对公检法办理酒驾醉驾类案件全过程的监督,对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等违纪违法问题从严查处。”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该县纪委监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重申严禁党员干部违规饮酒等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在全县党政机关党员干部中开展一次严禁违规饮酒、违规吃喝宣传教育和签订拒绝违规饮酒承诺书活动。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好所属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主体责任,对党员干部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今年以来,全县各级党组织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提醒谈话187人次,全县机关单位党员干部共签订拒绝违规饮酒承诺书4612份。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是普通的公民,他们的一言一行代表着社会的风向标,我们要严格的监督执纪和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通过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约束他们的行为,转变他们的作风,引导他们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全州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