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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官发财”须两道 不能踩“双线”

作者:曹丽萍 李志刚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正风反腐的一记记铁拳,重重击打“当官发财”的错误思想和不良现象。

  6月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了一组案件,辽宁省民政厅原党组书记、厅长方守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原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李桂财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从这些案件来看,党员干部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问题仍时有发生,还有少数党员干部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不讲规矩、不守纪律、我行我素,利用手中职权大肆攫取不法经济利益。

  从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例看,如方守义、李桂财一般“身在官场心在商场”,在“官商跨界”中忙得不亦乐乎的领导干部并不鲜见。有的“戴着政府的帽子,拿着企业的票子”,利用手中权力大肆敛财;有的搞起“父子档”“夫妻店”乃至“家族企业”式的利益输送……既想当官又想发财有多种手段和表现形式,但从查处的典型案例来看,本质都是利用公权与民争利,把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当作谋私工具,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

  党的十八大以来,正风反腐的一记记铁拳,重重击打“当官发财”的错误思想和不良现象。一批以权谋私、以权牟利的干部受到查处,严禁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的禁令发挥效力,各地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兼职取酬问题,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制度逐渐完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正在构建……这些都在事实上宣告:既当官,又发财,为党纪国法所不容。

  杜绝以权谋私、权钱交易问题,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要通过日常监督和专项整治,紧盯“事”这个关键,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紧盯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的新形式、新动向,严肃查处“亦官亦商、官商勾结”“前门当官、后门开店”等腐败问题,斩断官商勾结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同时通过制度约束和廉洁教育,紧盯“人”这个关键,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督促领导干部管好“枕边人”、身边人,通过“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去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对加强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作出全面规范,进一步扎紧制度篱笆,推动党员领导干部管好家属子女、廉洁从政用权,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同时,要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通过党性教育、廉洁教育、纪法教育、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揽镜自照、自警自省,真正认识到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这条路不能走、也走不通。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各级党员干部应该从这些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恪记“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的谆谆教诲,时刻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桂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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