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安县纪委监委来到县自然资源局召开澄清正名会,客观、公正、透明地向单位和个人反馈不实检举控告的核查结果,为受到不实检举控告的干部进行澄清正名。
此前,有群众举报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杜某与广西建宏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兴安分公司相互勾结,违规收取房屋竣工验收费用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对该问题进行核查,经查检举控告失实,遂对该问题线索予以失实了结。
“感谢你们帮我澄清正名,让我提振了工作信心,我一定更好地为企业服务,不断优化全县营商环境。”受到不实检举控告的干部杜某在澄清会后激动地说。
“遭遇不实举报的干部,通常承受工作和心理上的双重压力,通过向当事人进行当面澄清,并一同向单位主要负责人送达澄清函,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能够不断激发、调动和保护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决心和干劲。”该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表示。
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做实做细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工作,以分级负责、谁核实谁澄清为原则,建立常态化澄清正名机制,对经核查认定检举控告失实的及时启动澄清程序,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予以澄清,并将澄清工作相关材料归入干部廉政档案备查,避免干部因受诬告、错告影响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等事宜,形成管理闭环。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还坚持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并举,定期对澄清对象开展暖心回访,加强组织关怀和心理疏导。同时精准打击诬告、陷害等不实举报行为,不断传递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向诬告陷害者“亮剑出招”的强烈信号。2022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为15名干部澄清正名,对涉及恶意举报的5人进行批评教育,营造了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