漓江是桂林山水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对维系区域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们桂林市纪委监委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聚焦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推行监督检查室牵头抓总,派驻职能部门纪检监察组、属地纪委监委契合互补、同向发力的“室组地”监督模式,护航桂林绿色发展。
“象山区辖区内存在雨污错接、污水直排现象,漓江支流、部分洲岛生活污水直排漓江等问题整治还不够彻底。”近日,市纪委监委驻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将“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专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召开现场办公会、谈话提醒等方式向驻在单位反馈,督促其立行立改、全面整改。
在该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推动下,市城管委制定全市建成区10条漓江支流97个排污口截污工作进展情况一览表,形成排水工程管理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措施汇编,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对截污工作实行“清单销号”管理,目前已向相关部门印发整改函6份,推动完成问题整改66个。
从2021年起,我们把“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专项监督列为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头号工程、第一品牌来抓,协助市委出台开展专项监督的意见,定期听取汇报、集中调度,不断强化专项监督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
漓江保护涉及12个县区,呈跨层级管辖、跨行业监管、跨地区交叉等特点。为打通片区协作堵点难点,我们在实施“室组地”联动监督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加强协作配合的指导意见,探索建立与政法机关、生态环境有关职能部门协同联动的10项制度机制,构筑漓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执纪问责协作配合“防线”。
今年6月,我们成立由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阳朔县纪委监委、平乐县纪委监委组成的“组地”联动监督检查组,紧盯“两个保护”责任是否落实到位、问题是否整改到位、谋划部署和组织实施情况、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和干部作风等方面,深入迷山·阳朔国际运动休闲度假区、阳朔·兴坪休闲养生度假区及桂林漓江-山海经文化旅游建设等重大项目一线,开展监督调研4次,发现并反馈4个方面共10个具体问题,形成调研报告1份,提出工作建议8条。
我们以解决问题为突破口,深挖彻查破坏生态环境背后的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联合市生态环境局、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水利局等生态环境职能部门,聚焦非法采砂、畜禽养殖污染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82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7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8人,持续释放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在开展线下监督的同时,我们把监督搬到线上,将“互联网+监督”理念融入专项监督,打造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政治监督信息化平台,构建“发现问题—建立清单—定向反馈—跟进整改—回头跟踪”的监督闭环,推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到位。截至今年6月,通过对全市各级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进行“拉网式”专项监督,发现并督促整改生态环境保护问题10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