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当证据与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都协调一致,不存在无法作出合理解释的矛盾, 才能就案件事实作出结论……”近日,在桂林市纪委监委举办的案件审理业务培训班上,自治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业务专家围绕“证据审查与运用”主题,就如何在职务犯罪案件证据审查中把握证据标准、抓住审查重点、认定案件事实等方面指明方向。
此次培训干货满满,既有自治区纪委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业务专家作专题辅导,又有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业务骨干围绕案件质量评查进行深入解读。来自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的138名业务骨干参加培训,并围绕疑难案件中的争议问题,分成7个小组展开交流研讨、分享办案思路,在以学促干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为破解年轻纪检监察干部在案件审理工作中经验不足、本领恐慌等问题,桂林市纪委监委依托“新时代风宪学院”平台,开设“书记讲堂”“主任课堂”“干部学堂”“青年会堂”“专家礼堂”,通过集中授课、以案代训、结对帮扶等业务练兵方式,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学理论、练技能、找差距、补短板“四同步”,全面提升案件审理室业务水平。
“本来对自己办的案子信心满满,没想到通过案件复盘,发现自己在条款引用方面存在‘偏科’,今后一定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前不久,全州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蒋荣伟参加“新时代风宪学堂”案件复盘学习后,及时发现并积极补齐业务短板。该县纪委监委以“新时代风宪学堂”为载体,开设审理业务课堂,采用“案件质量常见问题与分析+案件复盘”的模式,由审理室负责人“点对点”为办案人员查不足、找差距,在讲业务和案件评查中淬炼审理业务“尖兵”。
灵川县纪委监委针对案件审理工作中的疑点难点问题,将全县派驻纪检监察组和12个乡镇划分为东、中、西3个协作区,每个协作区设立审理小组,配有组长、副组长、主审员、协审员等6人。推行“分片区点餐、组员下单、机关接单”培训模式,对组员提出的问题,由审理业务骨干点单认领、精心备课、定期培训。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共收集问题20余个,开展培训10余次。
“通过零距离旁听自己查办的案件,从诉讼角度对案件‘回头看’,既能对照反思审查调查中的不足,又能加深对职务犯罪案件认定、庭审、定性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日前,阳朔县纪委监委审理室组织派驻机构和委机关纪检监察干部旁听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该县新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林某某涉嫌受贿案。旁听庭审后,该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干部陶炳程表示受益良多。
象山区纪委监委坚持每日一学,在“象山清风”学习交流群中转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的《一定之规•纪检监察干部必读》系列学习资料,目前已开展学习30期。同时,组织新入职年轻干部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通过自查发现并整改问题4个,促进案件审理质量和干部素质“双提升”。(桂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