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们已经完成了乌金河A段B段清淤工作。本月中旬,联合区生态环境局、河长办开展了秀峰区南溪河入河排污口巡查和监测工作,及时收集问题、解决问题。”此前,桂林市秀峰区纪委监委督查组在督查时发现辖区乌金河局部河段淤积较重、入河口处排污口较多、沿途城中村有雨污混排情况,随即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整改,近日,该区纪委监委督查组再次来到现场听取了该区住建局针对这一问题的整改反馈。
今年以来,秀峰区纪委监委持续聚焦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简称“两个保护”)开展专项监督,健全完善《关于在桃花江流域生态保护监督执纪问责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指导意见》,健全“委机关班子领导+室组”“室组”“室组地”上下协作配合机制,将“两个保护”专项监督列入每季度政治监督重点内容,根据群众关注度比较高环保问题、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第二轮第二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等,列出“两个保护”专项监督季度清单强化监督,开展监督检查11次,发现并督促完成整改问题13个,督促生态环境局、城管、市场监督管理、甲山街道等责任部门按时完成自治区第二轮环保督查组交办的7起环保信访案件。
该区纪委监委紧盯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乱占耕地等问题,采取“室室会诊”、“局组会诊”的方式,对党的十九大以来受理的19条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线索及信访件进行一次“回头看”。派驻纪检监察组结合土地利用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同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两违”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梳理,及时对15宗行政处罚案件开展问题线索排查,督促自然资源职能部门移送问题线索2条,立案查处2人。
今年年初,督查组在查看生态领域工程项目报备时,发现桃花江流域(秀峰段)两岸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进展缓慢,本应2022年12月开工建设的,直至2023年1月中旬尚未开工建设,随即将问题反馈给项目组。同时,督查组不定期电话督导派驻财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纪检监察组,加强对桃花江流域(秀峰段)两岸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的跟踪,督促项目组克服前期桂林突发性疫情的影响,倒排工期,加快项目施工图财审等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步伐,进一步改善桃花江、乌金河水质和水生态环境。今年2月,桂林市桃花江(秀峰段)两岸生态修复工程正式开工。目前,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的55%。
为将监督“关口”前移,该区还结合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和梳理分析近年来查处的生态环境案件,建立了该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报备制度和区工程建设领域廉洁双承诺制度,及时掌握生态领域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发现项目建设中的廉政风险,从源头上预防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扎实推进“两个保护”专项监督工作。截至目前,督促相关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备2021年以来涉及生态领域工程项目10个,发现并推动问题整改2个。(桂林市秀峰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