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业务范畴都在市内,为什么有12笔在南宁市的公车加油记录?”前段时间,桂林市委第二巡察组在该市住建局巡察时,从调阅的财务凭证中,发现其某二层机构一张蹊跷的公务油卡对账单,疑似存在“私车公养”问题,引起了该巡察组工作人员的警觉。针对这一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该巡察组及时移交至桂林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收到问题线索后,该纪检监察组迅速成立调查组展开核查。经过讨论研究,调查组决定先摸排该二层机构是否有南宁籍的干部需要驾车前往南宁,以此打开突破口。通过调阅该二层机构干部任免审批表,发现驾驶公车的司机李某某是南宁人,于是找到司机李某某谈话了解情况。
“你经常到外地出差吗?你们单位的公务车加油卡是如何管理的?”
“我们单位主要在城区内开展业务,几乎不去外地出差,公务车一般都是我在开,所以加油卡也是我在保管。”
“既然外地出差的次数很少,为什么会有12笔在南宁加油站的消费记录?希望你能如实说明情况。”
面对调查组出示的加油卡消费记录,李某某的神情开始紧张起来,很快便承认了私车公养的违纪事实:“我曾经用过单位的公务油卡为自己的私家车加油。”
经查,2018年12月至2022年8月,李某某利用管理加油卡的便利,违规为其私家车加油38次,涉及金额共计9014.87元。最终,李某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涉案违纪款项被依法收缴。
调查组举一反三,认真核查该二层机构的加油卡台账,发现2018年以来,该单位既有加注95号汽油的消费记录,也有加注92号汽油的消费记录;有时早上加完油,下午又加油;同时,还存在节假日加油的情况。
调查组顺藤摸瓜,通过调阅加油站监控视频、找有关人员谈话、查阅油卡台账资料等办法,对该单位进行了全方位调查,很快查清该二层机构另外2人私车公养的事实。最终,该单位共3人被给予党纪处分,涉案违纪款19692.79元被依法收缴。
针对私车公养等公务用车管理中暴露出的制度漏洞,该纪检监察组向涉案单位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其完善公车管理、公务加油卡使用、财务管理等制度,同时督促其主管部门市住建局深化以案促改,加强警示教育,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落地。(驻桂林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