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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丨让铁纪“长牙生威”

作者:潘攀 王凌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摘要: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的纪律规矩是党的全部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既是“紧箍咒”,也是“安全带”。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为党员干部明确廉洁界限、划出纪律底线,释放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的纪律规矩是党的全部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既是“紧箍咒”,也是“安全带”。当前,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对党的纪律规矩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眼里没有法纪,行为没有规矩,从“无知”走向“无畏”,从“破纪”走向“破法”,由风及腐、由风变腐、风腐交织,最终滑入违纪违法深渊,教训十分深刻,为广大党员干部敲响警钟。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党的二十大后,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再次修订,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章贯彻落实到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各项纪律具体条款中,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实现了纪律建设的与时俱进。同时,也立下铁规、画出硬杠,引导党员干部醒悟觉悟、知止生畏,把纪律规矩刻印在心、烙印在行,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真正让铁纪“长牙生威”,关键是加强纪律建设,把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贯通协同,构建“知责明责、履责督责、考责问责”闭环。要紧紧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制定党委主体责任清单、部门风险防控责任清单、纪委监委监督责任清单等,通过照单履责、挂图作战、公开晒绩,将责任转化为具体清单项目。把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纳入述责述廉内容,通过当面晒问题、现场受质询、系统抓评价和跟踪抓整改,推动“以述促干、以评促改”。强化问责力度,细化追责问责情形、方式、权限和程序,建立健全上一级纪委书记经批准约谈下一级党委书记等制度,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加强纪律建设,要加强经常性纪律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自觉。以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为抓手,用好历史文化、红廉文化等资源开展党性教育,使党的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积极搭建书记讲堂、主任课堂、干部学堂、专家礼堂、青年会堂等学习平台,精心编制党纪法规教材,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突出榜样示范引领,挖掘身边勤廉榜样和先进典型,通过报、网、微、端、屏大力宣传,让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行有示范、赶有目标。深入挖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随案拍摄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绷紧纪律弦。

  加强纪律建设,要关口前移,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推动批评教育的深度、执纪执法的力度和关心关爱的温度有机结合,筑牢防破纪、防破法的坚固堤坝。用好第一种形态,做实经常性监督,通过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开展蹲点式监督调研,变“等问题线索上门”为“主动走出去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党员干部,提高纪检监察机关与监督对象的面见率和面谈率。坚持“后墙”不松,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探索建立领导包案、风腐同查同治等工作机制,对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不断提升一体推进“三不腐”治理效能。(桂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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