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支书兼主任,保障基本农用地是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村‘两委’理应起到带头作用,必须不折不扣整改完成……”前不久,一份整改建议书发到桂林市灌阳县洞井瑶族乡保良村村支书包某手上,要求其配合国土部门将违规占用耕地大棚建筑限期整改完成,洞井瑶族乡纪委对包某进行了提醒谈话。
此前,该乡纪委接到该乡国土部门转交的保良村非法占用耕地修建蔬菜大棚的问题线索后,第一时间对该问题进行核查。经核实,该村为发展村集体经济,在基本农用耕地上违规修建蔬菜大棚。对此,该乡纪委下发整改建议书要求限期整改。在洞井乡纪委的监督推动下,该块耕地目前已恢复了耕种。
近年来,桂林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深入推进土地利用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土地利用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推动耕地保护专项监督走深走实,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截至目前,全市开展耕地保护专项监督检查18次,下发工作提醒函6份,收到移送问题线索2条,3个单位、6名责任人受到追责问责。
桂林市纪委监委强化问责问效,与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乡村振兴局等专项整治相关部门采取“室组局”联动监督方式,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个别访谈等方式,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田间地头,不定期前往各县(市、区)开展耕地保护专项督导,深挖彻查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背后的以权谋私、利益交换、收受贿赂、与民争利等腐败问题,深挖违纪违法案件背后深层次原因。
前段时间,针对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广州局在日常监督中指出耕地“非农化”的问题,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和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开展“组局”联动,成立专项督导组赴阳朔县和平乐县开展督导。督导组先后约谈两个县自然资源局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业务相关负责人共 6 人,调阅涉及阳朔县和平乐县的项目相关资料 30 余份,并实地前往项目现场查看整改进展,督促两个县自然资源局压紧压实责任,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加快整改步伐,按时按质完成整改。
同时,针对发现个别村“两委”干部对耕地撂荒底数不明,撂荒地整治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够有力、整治工作不彻底等问题,各县(市、区)纪委监委紧盯县直部门、乡镇政府、村委等三层级党员干部耕地保护中存在的监管不力、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以严实作风推进耕地保护决策部署落实见效。如永福县纪委监委深化运用“抓系统、系统抓、压责任”的工作方法,深入职能部门、基层一线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重点岗位廉政谈话、警示教育及发放监察建议书的形式,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全力推动高标准农田项目保质保量落地见效。截至目前,该县开展监督检查13次,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份,处置问题线索10条,印发监察建议书1份,立案8件,批评教育1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桂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