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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精准监督筑牢村级小微工程“防腐墙”

作者:潘攀 陆琳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摘要: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村级小微工程作为监督重点,紧盯项目组织招标、审核把关、资金管理、业务指导等关键环节,开展全过程、全链条、全周期监督检查,防止随意发包、指定招投标、虚增工程量、虚抬工程单价等乱象,助力打造村级“阳光工程”。

  前段时间,兴安县纪委监委在开展乡村振兴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建设组组长侯某某在灌溉沟渠、产业道路硬化项目建设等工作中,未认真审核检测公司的资质及检测报告,就将项目交由无资质的公司检测,致使部分有质量问题的项目工程顺利通过验收,存在失职失责问题。最终,侯某某被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村级小微工程由于项目金额小、工程量较小、审批程序简单,涉及发改、民政、财政、审计等多个职能部门,不少项目监管责任不够细化、制度体系不够完善,极易滋生基层‘微腐败’。”桂林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有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在服务项目建设中调研做样子、审核走过场,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有的村干部雁过拔毛乱收费,利用审批权或资金发放权等,向承包方索取好处费,等等,这些现象亟需引起高度警惕。

  “小工程”连着“大民生”。桂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村级小微工程作为监督重点,紧盯项目组织招标、审核把关、资金管理、业务指导等关键环节,开展全过程、全链条、全周期监督检查,防止随意发包、指定招投标、虚增工程量、虚抬工程单价等乱象,助力打造村级“阳光工程”。

  象山区纪委监委针对村级小微工程领域问题隐蔽、监管难度大等问题,分类组织人员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日常工作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不定时进行“巡检”,重点环节由区纪委、乡纪委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三级联动”进行督查,每次“巡检”和督查均做好记录形成监督日志,促进村级小微工程项目廉洁高效实施。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共开展监督4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6个。

  开列清单全面排查,及时把问题化解在小、解决在早。灌阳县纪委监委聚焦近年来村级小微工程项目建设领域信访举报、监督检查、案件查办和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和案件剖析,紧盯村级小微工程拆分工程规避招标、暗箱操作、工程承揽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开列负面清单,对照问题清单查纠风险隐患3个,谈话提醒6人次,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治。

  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荔浦市纪委监委在开展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该市生态移民发展中心项目验收工作人员在花篢镇福灵村实施水库移民整村提升工程和生产道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中未认真履职,验收走过场,在未到现场仔细了解项目情况等前提下,盲目认可第三方项目验收,导致项目审定金额有误,造成国家资金损失。最终,给予政务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1人。

  问责不是目的,整改才是关键。针对该案件暴露出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履职不到位等问题,荔浦市纪委监委向该市生态移民发展中心制发监察建议书,督促其在全部追回多付工程款的同时,对村级小微工程存在的隐患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发现并整改问题4个,完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等制度机制4项,释放“查处一案、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雁山区:以谈心谈话抓实“一把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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