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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城瑶族自治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恭城县纪委监委
摘要:恭城瑶族自治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恭城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分:恭城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恭城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的权威,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2、主管全县国家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监委有关国家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负责检查并处理中共恭城瑶族自治县委和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中共恭城瑶族自治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或其他重要、复杂案件,决定或取消这些案件中对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4、负责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督,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进行调查;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务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监察对象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5、负责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做好国家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6、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草拟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参与制定党内法规。

7、调查研究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制订有关政策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完善国家监察地方性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8、做好全县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管理工作。

9、会同县直各有关部门以及各乡(镇)党委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审核各乡(镇)、县直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领导干部人选,提出任免意见。

10、承办中共恭城瑶族自治县委和自治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11、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传达贯彻中央、区、市党委和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统筹、协调,指导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承担县委巡察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巡察组日常联络,督促移交事项的办理和有关整改工作。

12、县委巡察组: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及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开展巡察;按照县委巡察制度和实施办法规定的监督对象、监督范围、监督内容和方式权限开展巡察了解工作,发现突出问题;向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情况;向被巡察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巡察情况,提出整 改意见,会同县委巡察办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对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处置事项及时分类移交,会同县委巡察办做好跟踪督办工作;办理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根据恭机编发[2018]1号文件,恭城县纪委监委设:办公室、预防宣教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申诉复查工作办公室)9个职能室。

2、根据恭机编发[2008]17号文件,恭城县纪委下设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恭城县电教信息宣传调研中心。

3、根据恭编发[2017]4号文件,我县共设置1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由县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对县纪委监委负责。具体如下:驻县委办、驻县人大机关、驻县政府办、驻县发改局、驻县农业农村局、驻县财政局、驻县卫生健康局、驻县交通局、驻县教育局、驻县人民检察院、驻县人民法院、驻县公安局纪检组。

4、根据恭编发[2017]2恭编发[2018]18号文件,设立县委巡察办、巡查组,列入县委工作机构序列,设在县纪委。

 

    部分:恭城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0年度总收入1268.2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68.24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72.75万元,增长15.7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68.24万元,为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72.76万元,增长15.7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增职能,从检察院转隶一批人员,纪委监委新调入人员多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

5、其他收入0万元。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7、年初结转和结余25.2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9年度决算数保持不变,主要原因是购买公务用车手续还未走完,预留购买公车。

(二)本部门2020年度总支出1268.2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268.24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72.75万元,增长15.7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0.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等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巡视工作支出和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29.92万元,增长14.4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增职能,在职人员办公经费增加了,用于购买办案设备及改造办案场所的费用也增多了。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4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在职职工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1.62万元,增长14.94%。主要原因是:纪委总人数增加,缴费基数调增。

3、卫生健康支出81.17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为本单位在职和退休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5.26万元,增长23.15%。主要原因是纪委总人数增加,缴费基数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66.8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5.96万元,增31.36%。主要原因是纪委总人数增加,缴费基数增加

5年末结转和结余25.28万元,为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9年度决算数保持不变,主要原因是购买公务用车手续还未走完,预留购买公车。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恭城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68.24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72.76万元,增长15.77%。其中:基本支出1240.35万元,项目支出27.89万元。

恭城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957.95万元,支出决算为1268.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39%。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731.96万元,支出决算为103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84%。预决算差异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追加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提标增资预算、安排县委巡察经费预算、调整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经费和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事务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和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29.92万元,增长14.42%。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84.63万元,支出决算为89.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5%。预决算差异产生原因是本单位我单位开展派驻纪检组改革调入人员较多且重新调入的纪检组人员经费仍由原单位预算所导致。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1.62万元,增长14.94%。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77.89万元,支出决算为8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1%。预决算差异产生原因是本单位用于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增加。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5.26万元,增长23.15%。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63.47万元,支出决算为66.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4 %。预决算差异产生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了15.96万元,增长31.36%。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40.3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 工资福利支出874.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15%。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35.29万元,增长18.29%预决算差异产生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的绩效奖金及社保缴费增加没有纳入年初预算。
  • 商品和服务支出31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67%。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5.62万元,增长1.84%。预决算差异产生的主要原因是是用于购买办案设备及改造办案场所的费用也增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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