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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恭城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恭城县纪委监委
摘要:中国共产党恭城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中国共产党恭城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编制2021年预算的指导思想、依据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市委和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重点支出;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事前绩效评估机制,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完善预算编制管理,推进项目库建设;推进中期规划管理,强化支出规划约束;有效盘活存量资金,完善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加大项目评审结果应用力度;强化项目支出预算审核,健全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的挂钩机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主要依据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重点支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事前绩效评估机制,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推进中期规划管理,强化支出规划约束;有效盘活存量资金,完善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加大项目评审结果应用力度;强化项目支出预算审核,健全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的挂钩机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基本原则。

    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根据收入和财力的可能安排预算,做到量力而行,收支平衡;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实做到收支计划积极稳妥,杜绝瞒报、虚报的现象;坚持部门预算的原则,部门预算作为一个单位的总预算,涵盖单位所有资金,包括正常经费预算又包括专项经费预算。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1、根据恭机编发[2018]1号文件,恭城县纪委监委设:办公室、预防宣教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申诉复查工作办公室)9个职能室。

    2、根据恭机编发[2008]17号文件,恭城县纪委下设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恭城县电教信息宣传调研中心。

    3、根据恭编发[2017]4号文件,我县共设置1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由县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对县纪委监委负责。具体如下:驻县委办、驻县人大机关、驻县政府办、驻县发改局、驻县农业农村局、驻县财政局、驻县卫生健康局、驻县交通局、驻县教育局、驻县人民检察院、驻县人民法院、驻县公安局纪检组。

    4、根据恭编发[2017]2号和恭编发[2018]18号文件,设立县委巡察办,列入县委工作机构序列,设在县纪委。

    5、根据恭编发[2018]17号文件,设立县委第一、二、三巡察组,设在县纪委。

    (二)、主要职责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的权威,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2、主管全县国家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监委有关国家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负责检查并处理中共恭城瑶族自治县委和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中共恭城瑶族自治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或其他重要、复杂案件,决定或取消这些案件中对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4、负责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督,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进行调查;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务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监察对象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5、负责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做好国家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6、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草拟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参与制定党内法规。

    7、调查研究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制订有关政策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完善国家监察地方性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8、做好全县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管理工作。

    9、会同县直各有关部门以及各乡(镇)党委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审核各乡(镇)、县直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领导干部人选,提出任免意见。

    10、承办中共恭城瑶族自治县委和自治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11、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传达贯彻中央、区、市党委和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统筹、协调,指导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承担县委巡察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巡察组日常联络,督促移交事项的办理和有关整改工作。

    12、县委巡察组: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及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开展巡察;按照县委巡察制度和实施办法规定的监督对象、监督范围、监督内容和方式权限开展巡察了解工作,发现突出问题;向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情况;向被巡察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巡察情况,提出整 改意见,会同县委巡察办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对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处置事项及时分类移交,会同县委巡察办做好跟踪督办工作;办理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编制情况

    1、根据恭编发[2017]4号、[2018]1号和[2018]18号文件,恭城县纪委监委核定行政编制89名(不含从县公安局、人民法院、司法局安排给派驻纪检监察组的10名政法专项工作编制),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2名。

    2、根据恭编发[2018]18号文件,县委巡察办核定行政编制5名;根据恭编发[2018]17号文件,县委第一、二、三巡察组核定行政编制12名。

    3、根据恭机编发[2008]17号文件,恭城县纪委下设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恭城县电教信息宣传调研中心事业编制1名。

    (四)、实有人员情况

    1、2021年,县纪委监委(含县委巡察办、巡察组、派驻纪检监察组)部门预算实际供养行政人员66名(含后勤服务聘用人员、不含7名在公、检、法、司等部门做预算人员)。

    2、2021年,县电教信息宣传调研中心实际供养全额拨款事业人员1名。

    3、2021年,县纪委监委供养遗属人员1人,发放退休干部计生津贴4人。

    三、收入预算说明

    收入预算总规模、各项收入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948.09万元,2020年收入预算957.95万元,同比减少9.86万元,下降1.03%。其中:一般预算拨款948.09万元,2020年一般预算拨款957.95万元,同比减少9.86万元,下降1.03%;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持平;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持平。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持平。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无变化。

    四、支出预算说明

    支出预算规模、各类支出预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支出预算948.09万元,2020年支出预算957.95万元,同比减少9.86万元,下降1.03%。其中:基本支出预算901.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5.05%,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911.06万元,同比减少9.87万元,下降1.08%;项目支出预算46.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95%,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46.89万元,同比持平。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8.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6.81%,2020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1.96万元,同比减少1.01万元,下降0.14%。

    (2)卫生健康支出75.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8%,2020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7.89万元,同比减少2.27万元,下降2.91%。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69%,2020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63万元,同比减少2.22万元,下降2.62%。

    (4)农林水支出0万元,同比无变化。

    (5)住房保障支出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54%,2020年住房保障支出63万元,同比减少1万元,下降1.59%。

    2、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901.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5.05%,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911.06万元,同比减少9.87万元,下降1.0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66.0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3.91%,2020年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88.02万元,同比减少21.99万元,下降3.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25.0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4.97%,2020年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13.25万元,同比增加11.8万元,增长5.5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0.1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2%,2020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9.79万元,同比增加0.32万元,增长3.27%。

    (2)项目支出预算46.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95%,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46.89万元,同比无变化,其中:工资福利支出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6.8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2020年项目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6.89万元,同比无变化。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48.09万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57.95万元,同比减少9.86万元,下降1.03%。其中:基本支出预算901.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5.05%,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911.06万元,同比减少9.87万元,下降1.08%;项目支出46.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95%,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46.89万元,同比持平。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728.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6.81%,2020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1.96万元,同比减少1.01万元,下降0.14%。具体如下:

    行政运行676.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1.36%,2020年行政运行680.27万元,同比减少3.71万元,下降0.5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退休(遗属)人员补助支出和维持纪检监察事务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和公务接待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6.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95%,2020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6.89万元,同比无变化。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廉政教育基地维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和查办案件等纪检监察管理事务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科目75.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98%,2020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7.89万元,同比减少2.27万元,下降2.9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82.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69%,2020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63万元,同比减少2.22万元,下降2.6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农林水支出科目0万元,同比无变化。

    (5)住房保障支出科目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54%,2020年住房保障支出科目63万元,同比减少1万元,下降1.5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3、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901.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5.05%,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911.06万元,同比减少9.87万元,下降1.0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66.0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3.91%,2020年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88.02万元,同比减少21.99万元,下降3.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25.0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4.97%,2020年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13.25万元,同比增加11.8万元,增长5.5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0.1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2%,2020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9.79万元,同比增加0.32万元,增长3.27%。

    项目支出预算46.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95%,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46.89万元,同比无变化,其中:工资福利支出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6.8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2020年项目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6.89万元,同比无变化。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其他资本性支出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4、本年项目支出预算明细

    ① 会议全会会议经费(10000元)

    A.项目简介:召开县纪委全会,传达上级纪委全会精神,总结上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对本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安排和部署。召开一类会议县纪委全会1次(会期半天,参会人员约250人,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为380元/人·天)。

    B. 立项依据:三定方案和工作职能。

    C.项目细化及经费测算明细:

    项目经费测算10000元,其中会议费10000元,用于会议期间产生的伙食费、交通费、办公用品及培训资料的印刷费等,计划召开一类会议县纪委全会1次,会期半天,参会人员约250人,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为380元/人。

    ② 纪检监察宣传工作经费项目(60000元)

    A.项目简介:开展纪检监察宣传各项工作。加大纪检监察宣传工作力度,形成良好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氛围。

    B. 立项依据:三定方案和工作职能。

    C.项目细化及经费测算明细:

    项目经费测算60000元,其中:委托业务费30000元,用于委托“勤廉榜样”投票链接软件服务费,委托传媒公司拍摄宣传片等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元,用于公车下乡调研、收集宣传资料产生的油费8000元和公车的保养维护费12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元,用于日常公用以外的支出,预计聘请人员拍摄宣传片的劳务费10000元。

    ③ 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经费项目(18938元)

    项目简介: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宣传,对全县各单位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迎接区、市相关工作调研和检查。

    B.立项依据:三定方案和工作职能。

    C.项目细化及经费测算明细:

    项目经费测算18938元,其中:

    办公费15938元,用于A4、A3复印纸5938元,购买办公用品、办公耗材、订报订刊等10000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元,用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推进情况监督检查产生的费用。

    ④纪检监察干部素能提升培训工作经费项目(190000元)

    项目简介:根据县监察体制改革后开展监察执法业务工作需要,必须组织开展全体办案人员全面系统学习《监察法》、新《刑事诉讼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提升全县执纪监督问责人员综合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为此,我单位拟于2020年对县纪委监委全体办案人员(含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人员和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约98人进行为期约5天的综合业务培训。

    B.立项依据:三定方案和工作职能。

    C.项目细化及经费测算明细:

    项目经费测算190000元,其中培训费190000元,用于纪委监委外出培训,培训期间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培训98人,平均每人预计1900元。

    ⑤案件查办专项工作经费(150000元)

    项目简介:县监察委员会计划办理涉嫌违法犯罪采取留置处

置措施案件1-2件,须派出专案组人员轮流到桂林留置点进行案件调查,因此将会产生一定的案件差旅、交通、留置对象伙食等案件查办专项工作费用。

    B.立项依据:三定方案和工作职能。

    C.项目细化及经费测算明细:

    项目经费测算150000元,其中:

    办公费10000元,用于在留置点购买的办公用品、生活用品。

    差旅费10000元,用于办理留置案产生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根据恭财[2014]116号文件、恭财[2017]29号文件、恭纪办通[2017]14号文件,5公里以内不算出差,单位派车:区内县外伙食费包干100元/天,县内下乡费包干40元/天;单位不派车:区内县外伙食费包干100元/天、市内交通费80元/天,县内下乡费5-10公里包干60元/天,10公里以上包干100元/天。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000元,用于专案组人员到桂林留置点办案及各个地点取证调查用的,3辆公车的加油费20000元、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及公车的维修保养费90000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000元,用于留置对象伙食费和购买陪护床、应急设备、应急医疗药品器材等费用。

    培训费7000元,用于对办理留置案专案组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素质能力提升。

    ⑥廉政文化、廉政教育基地维护经费项目(30000元)

    A.项目简介:对周渭祠廉政教育基地进行墙体修整改造、园林修整、聘请门卫看护管理等日常维护维修支出。

    B.立项依据:三定方案和工作职能。

    C.项目细化及经费测算明细:

    项目经费测算30000元,其中:

    1、维修(护)费30000元,用于对周渭祠廉政教育基地进行墙体修整改造、园林修整等日常维护维修支出费用。

    ⑦特约监察员工作经费项目(10000元)

    A.项目简介:根据恭城瑶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聘请特约监察员开展监察工作所产生的费用。

    B.立项依据:恭城瑶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

    C.项目细化及经费测算明细:

    项目经费测算10000元,其中:

    1、办公费4000元,用于特约监察员购买日常办公用品,印刷费。培训费3000元,用于对特约监察员进行业务培训期间产生的工作餐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差旅费3000元,根据恭财[2014]116号文件、恭财[2017]29号文件、恭纪办通[2017]14号文件,5公里以内不算出差,单位派车:区内县外伙食费包干100元/天,县内下乡费包干40元/天;单位不派车:区内县外伙食费包干100元/天、市内交通费80元/天,县内下乡费5-10公里包干60元/天,10公里以上包干100元/天。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单位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同比无变化。

    七、“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80.5万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80.5万元,同比无变化,“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总和与上年基本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13万元,无变化。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接待费预算同比无变化。主要用于本单位机关(含本单位所属事业单位、1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及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3.0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13.00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预算13万元,同比无增长。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0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3万元,同比无增长。原因主要是:本单位经县财政部门批准从县检察院调拨1辆执法执勤公务用车作为办案车辆使用,3辆公车购置年限都比较长,零件老化需要维修保养的费用大。主要用于本单位机关及1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执行公务活动、开展执纪监督各项检查和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等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3.00万元全部在项目支出安排。

    4、会议费预算4.5万元,2020年会议费预算4.5万元,同比无变化。原因主要是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期、规模,尽可能压缩会议成本。主要用于本单位机关和县委巡察办(组)组织召开的全县性工作会议开支。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安排会议费预算3.50万元,项目支出安排会议费预算1万元。

    5、培训费预算50万元,2020年培训费预算50万元,同比无变化。主要用于本单位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县委巡察办(组)组织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纪检监察、巡察等业务培训开支。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安排培训费预算30万元,项目支出安排培训费预算20万元。

    八、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含1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委巡察办、3个县委巡察组、1个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266.04万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253.84万元,同比增加12.2万元,增长4.81%。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43.19万元、印刷费3.6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8.00万元、差旅费54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会议费4.5万元、培训费50万元、公务接待费13万元、工会经费8.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7.3万元。

    九、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94万元,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79万元,同比增加26.15万元,增长545.3%。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0.94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预算100%,2020年货物类采购预算4.79万元,同比增加26.15万元,增长545.3%;工程类采购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服务类采购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集中采购预算30.94万元, 2020年集中采购预算4.79万元,同比增加26.15万元,增长545.3%;分散采购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附件:恭城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输出表

恭城瑶族自治县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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