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大力推进清廉恭城建设,从2022年3月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为期3个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内容
(一)“酒前”问题
1.违规公款购买烟酒。重点整治以办公用品、会议费等名义虚开、套开发票的方式购买烟酒;使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购买烟酒费用等问题。
2.违规收受烟酒。重点整治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烟酒;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收受其他明显超过正常礼尚往来的烟酒等问题。
3.违规使用公车。重点整治使用公车参与“酒局”“饭局”等问题。
(二)“酒中”问题
1.违规饮酒。在工作期间饮酒;在任何场合、任何时间纵酒、酗酒、赌酒等问题。
2.违规接受宴请。接受可能影响正常执行公务活动的宴请,以及接受服务管理对象吃请、“不吃公款吃老板”;违规接受“一桌餐”吃请等问题;出入私人会所、高档餐饮娱乐场所。
3.违规公款吃喝。重点整治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借机大吃大喝;以会议费、培训费、维修费等名义,变通出账套取资金报销吃喝费用;以公务名义向下属单位转嫁、摊派接待费用;制作虚假公函、拆分大额发票等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三)“酒后”问题
1.酒后驾驶机动车。
2.酒后在公共场所言行不当、寻衅滋事等行为失范失态问题。
3.对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不查处、不立案、不处罚、降格处罚或者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等问题。
4.其他涉酒违纪违法问题。
二、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依规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反映相关问题,提倡实名举报,纪检监察机关对提供问题线索者、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来信地址:广西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茶南路18号
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收)
邮 编:542599
来访地址:广西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茶南路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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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电话:(0773)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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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恭城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恭城瑶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