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摸清各村级互助金普遍存在组织机构不健全、管理使用不规范、主管部门监管缺失,部分被侵占挪用等问题。恭城县纪委监委拓展延伸“1+3+4”工作机制,由县纪委监委1名领导带队,3个纪检监察室与相关乡镇纪委组成3个调查组,按照组织机构清、借用人员清、资金占用清“三清”调查工作原则,详细制定调查提纲,深入16个接受县扶贫办安排互助金的行政村,涉及互助资金300万元,对互助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调查走访摸排。
“村级互助金是扶贫资金,侵占1万元就可能入刑,如不及时整治,将成为一些村干部违纪甚至违法的风险点,且对村级组织建设造成严重隐患。”恭城县纪委监委办案人员说。
针对当前村级互助金管理混乱的客观存在问题,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加强与县扶贫办及各乡镇的沟通协调,相互联动,在摸清底数基础上做好下一步的科学处置工作。同时,对于互助金使用中的违纪甚至违法行为,注重分类处置,综合考虑不同层面影响因素,以整改纠正为主,倾向“第一种形态”处理;对的确存在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问题,给政策、给机会、给出路,在上缴违纪违法所得的基础上从轻从宽处理;对于存在管理上失职的行为的公职人员,在及时投入整改、消除不良影响的基础上从轻减轻处理;对拒不配合调查、拒不缴回违规占用互助金情况的,依法依规予以追缴,从严处理。
“我们要延续开展精准监督工作常态,牢牢把握脱贫攻坚冲刺期,加深对扶贫互助资金使用管理行为的监管督导,并继续深入开展审查调查,严肃追责问责贪占互助资金等突出问题,以及解决好互助资金闲置等新问题,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工作取得的成果提供监督保障。”恭城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恭城县纪委监委办案人员在栗木镇上灌村向村干部走访调查互助金使用情况

恭城县纪委监委办案人员向群众了解互助金使用情况

恭城县纪委监委办案人员在观音乡狮塘村走访核查案件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