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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公告

来源:恭城县纪委监委
摘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定于2024年10月14日至2025年1月24日开展十四届县委第八轮巡察,目前,各巡察组已完成进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试行)》《十四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规定,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定于2024年10月14日至2025年1月24日开展十四届县委第八轮巡察,目前,各巡察组已完成进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的主要任务

  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按照“四个聚焦”要求,突出监督重点、深入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为推动恭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巡察对象及任务分工

  

被巡察单位

巡察组负责人

联系电话

邮政信箱

第一巡察组

县教育局

恭城中学

民族中学

民族高中

 长:  

副组长:   

18977371640

县委部门楼一楼

01信箱(542500

第二巡察组

县委编办

县公安局

 长:潘通林

副组长:张传涛

18977371430

县委部门楼一楼

02信箱(542500

第三巡察组

县人民检察院

县人民法院

 长:  

副组长:  

          

18977372431

县委部门楼一楼

03信箱(542500

以上举报电话在工作日8:00-12:00,15:00-18:00开通。
  

      三、受理信访范围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5年1月17日。

  特此公告!

  中共恭城瑶族自治县委员会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17日

十四届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残联进驻动员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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