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试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村水利项目建设突出问题专项巡察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规定,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定于4月2日至6月12日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村水利项目建设突出问题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的主要任务
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突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村水利项目建设突出问题专项巡察监督重点、深入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为推动恭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巡察对象及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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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别 |
被巡察单位 |
巡察组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邮政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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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 专项巡察组 |
县农业农村局 县水利局 |
组 长:蔡 勇 副组长:吕亚芳 |
0773-8188193 |
县委部门楼一楼 01信箱(542500) |
以上举报电话在工作日8:00-12:00,15:00-18:00开通。
三、受理信访范围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村水利项目建设相关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有关人员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6年6月5日。
特此公告!
中共恭城瑶族自治县委员会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