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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纠错法”培训补齐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短板

作者:潘攀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摘要:7月25日至27日,桂林市纪委监委在荔浦市举办2023年度桂林市纪检监察宣传业务培训班。

  “这次培训打破了常规教学思路,授课老师以逆向思维的角度切入教学,分享纪检监察宣传工作中的反面事例,通过设陷阱、明红线,教育引导我们在知错中改错、防错,精准有效纠正错误偏差、补齐业务短板、提高专业能力。”近日,桂林市象山区纪委监委年轻干部张晖参加2023年度桂林市纪检监察宣传业务培训班后有感而发。

  7月25日至27日,桂林市纪委监委在荔浦市举办2023年度桂林市纪检监察宣传业务培训班。授课老师围绕新闻图片拍摄、新闻报道采写、稿件问题分析、深化以案促改、网络安全防护等专题开列“五张负面清单”,拿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开刀”,通过指出错误、反思错误、修正错误,达到从源头上预防错误发生的目的。

  针对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针对性不强、“理论多、实操少”等问题,桂林市纪检监察机关探索推行“纠错法”培训模式,紧盯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新闻宣传等业务的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从训前精心备课、训中精准纠错、训后精确反馈三个环节入手,建立“指错-究错-改错-防错”培训机制,实现按需施教、精准施训,帮助纪检监察干部练内功、增本领。

  “纪检监察机关双头谈话笔录通常适用对象系中共党员的被调查人,在与证人谈话时并不适用,要注意区分言词笔录类型和适用情形。”今年7月,七星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主任陈宏益在“主任课堂”业务培训会上,分类列举4种问题笔录清单,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双头谈话笔录、监察机关谈话笔录、监察机关询问笔录等5种笔录适用情形,推动审查调查工作走上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轨道。

  “纠错法”培训的最终目的是推动工作,前提是找准问题靶心,抓住问题源头,才能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培训前,桂林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工作弱项、业务短板、经验盲区、干部需求等方面,运用听、查、看、访等多种方式开展随机调研,梳理形成“负面清单”,研究制定具体的培训方案。授课老师按需施教,设计“纠错课程”精心备课,避免培训墨守成规、千篇一律,激发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欲望。

  培训中,实行“导师问、学员答、互动评”纠错法,由授课老师就各培训专题的政策要求、业务重点随机向培训对象提问,被抽到的培训对象进行现场解答,授课老师对解答情况进行点评,在互动互答中严明“干不得”的工作边界,划定“不能越”的纪律红线,帮助纪检监察干部走出固有认知“迷宫”,快速掌握业务知识,更多在体验、感知、实践中强化学用结合,真正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

  “如果证据收集过程中出现证据丢失或损坏的情况,该如何处理?”“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方法,如通过保留现场证据、申请补充证据等方式处理。”前不久,永福县纪委监委针对案件查办取证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隐匿、损毁、篡改、伪造证据等7种非法取证情形,采取“导师问、学员答、互动评”的方式进行反面教学,用易俗易懂的语言、生动形象的实例解答了如何处理案件查办取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桂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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