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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专项整治助力乡村振兴跑出“加速度”

作者:潘攀 李静恒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摘要:桂林市纪委监委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紧盯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为群众办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以正风肃纪成效赢得群众信赖支持。

  前段时间,资源县纪委监委在查处该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万某案件中发现,其任职期间利用职权,为某工程施工老板承揽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提供帮助,并收受“好处费”。万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最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案违纪款被依法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针对万某违纪违法问题,资源县纪委监委在全县交通系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敦促“问题干部”认真反思纠错。在纪法威慑和政策感召下,13名干部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同时,县纪委监委坚持“扎笼子、盯班子、补漏子”并举,出台强化监督责任保障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四公开”工作深入推进工作方案、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等,围绕责任落实、作风纪律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22次,推动相关部门整改问题38个。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宏伟蓝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进乡村振兴。桂林市纪委监委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紧盯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为群众办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以正风肃纪成效赢得群众信赖支持。

  “我们针对乡村振兴项目多、资金多、风险高的现状,扎实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衔接资金项目‘四公开’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试点工作。在龙胜各族自治县被自治区列为试点县的基础上,确定全州县、灌阳县、资源县为市级试点县,建立‘四公开’‘两报备一监督’等制度11项,推动资金项目‘晒’在阳光下。”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全市共开展监督检查94次,发现并督促解决问题107个,推动全市公开项目2513个,涉及资金15.96亿元。

  农村集体“三资”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物质基础。为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市纪委监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深做实农村集体“三资”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制定6个方面12项具体措施,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切实当好维护群众利益、强化基层治理的乡村振兴“护航员”。

  今年6月,全州县东山瑶族乡三江村党支部副书记黄某因违反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擅用25万元村发展集体经济经费优亲厚友,对其亲属产业进行投资,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针对该案暴露出的村级决策随意性大、权力运行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全州县纪委监委采取挂牌督办、约谈提醒、整改“回头看”等方式,督促该乡纪委梳理出3大类25项小微权力清单,制定村级监督流程图,推动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和监督走上清单化制度化轨道。

  今年以来,桂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中,共查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腐败和作风问题117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7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0人,以专项整治“力度”提振乡村振兴“速度”。 (桂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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