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季度全县开展监督检查34次,发现问题69个;开展调研15次;各级纪检监察主动约谈18人次,谈话提醒17人次……”
“第一季度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32件次,处置问题线索58件,立案25件,同比增长8.7 %;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同比下降43.5 %……”
为切实做好纪检监察指标体系相关数据统计工作,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有效发挥出指标数据分析的“水平尺”和“验收单”的作用。近日,恭城县纪委监委就进一步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统计分析指标召开了业务培训会。
“这是第一季度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通过对大家填报的数据进行梳理,发现在这几个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下面,我们结合这些问题,对相关数据指标进行解读学习。”
“大家在面对监督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角度来发现问题;二是要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归纳总结……”
在培训会上,案管部门授课人员首先晒出了一份各部门在第一季度各项指标数据的“成绩单”,通报了目前各部门在填报数据时存在的部分数据指标未完成、填报数据时对政策把握不够准确等问题,随后带着这些问题对案管系统中的日常监督、问题线索、立案结案、“四种形态”等内容进行详细讲解。
“看到这份数据,我知道我们‘室组地’协作区在第一季度的日常监督工作中,监督检查和基层调研这两项工作有些滞后,结合这次培训讲到的内容,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还要加强对滞后工作的规划。”第一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说道。
近年来,恭城县纪委监委把统计指标体系数据作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工作部署要求的重要抓手,由案件监督管理室严把数据汇总第一道关口,把“准”字贯穿全过程。通过建立数据报送机制,明确数据报送时间、方式及要求,对数据进行规范化管理。同时,注重对数据的有效“开采”,纵向分析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情况,横向研判案件性质、行业领域等因素,深层次寻找数据背后反映出的问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工作建议形成书面报告,有效反馈,预防整改,将统计分析作为“指挥棒”,倒推具体工作开展。
“统计分析不是终点,指导实践才是目的。在工作中,我们通过对统计分析结果的转化运用,让统计数据发挥作用,派上用场,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依据。”恭城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